如何评价现代诗?

如题所述

诗歌的意义、诗歌的真理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我辈业余作者妄谈这一话题多少有些贻笑方家。谈论这一话题需要认真深刻的思考与对诗歌本身历史的研究与思考,还须诗人本身具备深厚的诗歌理论修养。有人说诗歌是为自己写的,我不太赞同,但也不全然反对——人是社会的人,诗人也一样,具有社会性,诗人永远是社会的一分子,没有诗人不食人间烟火竟能写出绝世华章。水、沙粒、云霞,只是大海或者小溪中的一滴水,沙漠中的一粒沙,天上的一片云。诗人是社会的,同时也是他自己,是个体,有个人独特的生命体验,与这个社会有共性的东西也有本身的特质,一粒沙子有大小,有质地的分别。这些都可以在某位诗人的诗歌中得到展现——“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这首诗在我理解,纯为个人心灵与对现实生活的体验,它的社会价值并不积极,在这里也无客观体现,但这丝毫不影响它作为优秀诗篇留传后世。“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它寻找光明。”纯粹而简洁的现代诗,类似真理的诗歌,于社会的价值却同样在这首诗中没有彻底展现,对灵魂的启示作用倒是不容忽视。对比二者,到底是古诗出色还是现代诗歌优秀,谁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无论诗人是孤独无比,灵气非凡还是高瞻远瞩放眼未来铁肩担道义,从本质上说,仍然属于这个社会,同时属于个人。古体诗词与现代诗歌,形式上的区别是最明显也是最根本的区别,尤其是在平仄的讲究上。计较形式,也就是说,固执地以为,写诗一定要精通格律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字数完成它,是有害的,弊大于利。现代诗歌缘何兴起,是值得我们思考的话题。现代诗歌创作,是这个时代乃至更远的将来诗歌创作的主流,这从我们在网络与传统刊物中所发表的诗歌比例中可以看得出来。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古体格律诗主流地位的约束,只怕现代诗的水平早已超过古体诗了。细说的话,我想古诗与现代诗没有内容上的时代意义与历史意义之分,喜欢古体诗还是精通现代诗,与作者个人的爱好与创作方式有关系,与诗歌质量本身没有关系,或者说关系不大,与诗歌创作要求没有冲突(格律诗和现代诗都要求具备音乐美、跳跃性、辩证法、可以触摸得到的生命体验)。现代诗歌在中国古代已有萌芽,屈原《九歌》之《惜颂》、《怀沙》《离骚》、《橘颂》,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将进酒》、《蜀道难》,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陈子昂《登幽州台歌》,哪一首又讲究了格律了呢?其中无论是内容还是音乐韵律同样是非常出色的。格律的无所限制影响了它们作为千古名篇的地位吗?究其原因,无外乎是这些诗歌所传达的精神内涵成就了其伟大。为何我们对此却一直视而不见还自以为是,沾沾自喜于中国古诗词的博大精深?遗憾的是,中国古代这样的不为形式所限的诗歌在唐代后受风潮的影响直接没落了,没有得到深化和发展,这与当时的政治以及文人思想的禁铟以及他们所受的教育是分不开的。律诗在中国长期的统治地位,极其残酷地限制了现代诗的发展,以至于中国自由诗歌的创作最终没有形成气候,几近绝迹,被中国古体格律诗的成规制约并扼杀,及至到了清代,几乎完全走向了没落,落日的余霞也见不到。近代,怏怏文明古国,现代诗居然需要从国外引进,足见其贻害之深,可是,这一点,上世纪三十四年代前有谁看到过?当代中国诗坛真正的诗歌创作者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当然,从另一个角度讲,我们不能否认,中国古体诗歌创作有利于中国古体诗歌的发展,它的严格与风格的确为全世界别的国家难以望其项背,并使之成为一座不可撼动和超越仅仅只能仰望的高峰,不能否认它的历史价值和地位,更不能主观想当然否认它的历史意义和社会价值,但我们又不能不说它不是中国诗歌艺术的悲哀,它使中国现代诗歌的发展迟滞了至少一千多年,沉默了至少一千多年。当代诗人创作的古体诗几乎无人问津,并不是因为质量问题,也不是因为缺少优秀诗篇,它深刻地反映了诗歌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无可抗拒的历史趋势,毕竟诗歌需要发展。我们可以有自己的特别爱好,但我们不能因为不喜欢某种类型的诗歌,或者觉得它晦涩难懂个人单方面主观认为它只是个人的东西而对不负责任地横加指责,有时直接点不到要害,或者认为诗歌创作纯粹是吃饱饭没事干的家伙们在无病呻吟,这是要不得的,最起码,那不是对作者呕心沥血的创作的一种尊重。当然,在对待创作态度不严谨的诗歌上,我们可以置之不理,或者,指出其诗歌本身存在的不足,毕竟这有利于交流与提高。至于不同读者对某一作者的同一作品众说纷纭,我以为是读者层次与解读诗歌的态度,或者个人生活经验之间的差别所造成的,我记得某位诗歌大师在不同时期读自己的同一首诗歌的时候,告诉我们说,他的理解完全不是一回事,诗作者本身尚且如此,何况他人。至于前些时日有朋友告诉我说某位获一等奖作者的作品不敢恭维,幼稚的说法,我想是不是可以在对他获奖的作品彻底理解之后,再谈其它。同样是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有着很大的区别,甚至是本质的区别。简单的说,散文表达的是作者的一些感受、思绪以及对外部世界的看法,小说是角色的经历,而这些东西都是通过文字表达出来的,一串串文字本身并不具有意义,当它们被组合起来并被读者整体感知后,才获得了价值,这时文字成了作者的工具,成了承载意义的载体,所以在评判散文和小说的时候,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作者写要表达的价值是什么,是什么样的构思,然后才是作品是通过什么样的词语被表达出来的。好的构思加准确、优美的词语构成了好的作品,意识是作品根本的目的。现代诗歌也是由一个个作者觉得好看好听的文字组成的,每个字都给人美好的感觉。也许他们背后也有着被人们赋予的各种价值和意义,但这巧妙的组合并不是靠意义支撑的,同时,它们组成的整体也不代表某个意义或价值。这又如同一首歌曲一样 ,音符组成了美好的旋律,但它不指向某个特定的意义,关键在于好听。这也难怪诗和歌被别人组成了一个词:诗歌。很显然,文字本身就成了现代诗的目的。所以,评价一首现代诗,我们要看的是它是否能够给我们自然的美感,然后它的意义和价值,读者可以自由的赋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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