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佃关系是怎样出现的?

如题所述

一、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氏族公有(原始社会)——井田制(商周)——私有制(战国以后)(1)井田制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2)“公田”是贵族占有的土地;“私田”是劳动者的份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3)历程:产生——商;鼎盛——周;瓦解——春秋;废除——战国(1)春秋时期,大量“公田”被抛荒,部分“私田”逐渐成为使用者的私有土地。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各诸侯国先后进行了税制改革。这些改革在客观上承认土地的私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2)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大举变法,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并培植了一批新兴大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私有制给予全面的肯定。(3)根本原因:铁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出现,生产力水平提高二、多种形式的土地私有制三种:君主私有土地、地主私有土地和自耕农私有土地一是原来的公卿贵族占有“公田“,并将其转化为私有土地;二是立军功者通过赏赐获得大量土地而成为地主;但是一些人通过买卖获得土地而成为地主。(1)危害:①对农民而言:自耕农破产成为佃农,导致租佃关系的出现并普遍化;农民经济状况恶化,阶级矛盾激化,引发农民起义,导致社会动荡,危急王朝统治;②对地主而言:土地兼并使地方豪强势力壮大,影响中央集权;③对国家而言:自耕农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承担者,土地兼并导致政府的税收减少,财政状况恶化(2)协调措施:“限田”、“均田”(均田是国家公田,农民只能使用,不得买卖。受田农民必须向国家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3)不能根本解决。根本原因:土地私有制的存在三、租佃关系日趋普遍化(1)原因:客观:地少人多;主观:土地兼并(2)历程:战国——产生;汉代——普遍;宋代——第二位;明清—农村经济主要形式①极强的自给自足性;②聚族而居;③劳动者与田庄主形成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④劳动者还要承担军事义务,成为豪强的私人武装;在租佃制下,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向地主缴纳一定的地租。地主和佃农通过租佃契约形成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契约纳租方式的确定,使佃农对地主的依附关系相对减弱。从依附关系逐渐解脱出来的农民,生产自主权大为提高。他们不仅在选择雇主方面有一定的权力,而且在支配产品方面也获得适当的发言权,甚至能和市场发生联系。这就大大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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