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你对中国应对国外反倾销措施的看法

如题所述

 一、 国外对华反倾销的趋势和特点

  (一)案件数量快速增加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立案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20世纪80年代平均每年立案6.5起,90年代的年均立案数则猛增至32.1起,2001年更是创下年度立案数量55起的新高。

  1995~2001年上半年,中国遭反倾销立案数量占全球案件总数的14.0%,列世界第2位,(欧盟(由于欧盟对外采取一致的反倾销政策,故分析中将欧盟当作一个国家处理;文中所用的“国家”或“国”均指国家或地区,以下同)列第1位,占15.7%),而目前中国在全球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只有4%左右,相对于后一比例,前一比例明显偏高。这说明中国已成为各国反倾销的重点目标。

  (二)造成的损失巨大

  1992~2001年,我国遭反倾销涉案金额合计为53亿美元。2001年当年遭反倾销涉案金额达12.5亿美元,约占一般贸易出口1120亿美元的1%,这只是按立案调查上一年的出口额计算出的涉案金额,实际上反倾销对出口增长的影响还要远远大于涉案金额。一是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一般为5年,反倾销不仅会严重抑制立案当年的出口,同时也会影响今后3~5年内的出口,如果复审继续延长征税时间,造成的损失就会更大;二是损害还可能包括企业被迫作出的限制出口数量、遵守最低限价的承诺,这主要是指中止协议的情况;三是一些国家对反倾销手段的频繁使用,加大了出口企业和进口商的风险,使它们被迫放弃潜在的商业机会。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可以推定,反倾销已危及我国一般贸易出口5~10%的市场。目前国内关于反倾销累计造成的损害或影响还有多种不同的估算结果。例如,外经贸部最新的说法是国外反倾销累计影响我国出口150亿美元,但这些分析一般都只考虑了对贸易的影响,由于一般贸易出口的国内产业关联效应明显,反倾销对我国制造业发展、税收和就业也造成了严重损害,把这些间接损害一并考虑在内,有关研究估算的损害金额大大高于上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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