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恶霸、小偷、强盗为何会越来越多?

如题所述

一啸 春节前一段时间,笔者所在的鲁西北地区的一个不大的县级小城市里接连发生了十几起偷盗抢劫案件,按理说偶尔发生十几起偷盗抢劫案件也许是正常的,但问题是这十几起偷盗抢劫案件却都是发生在大白天,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就不得不让人感到有些诧异的了。还是让我们来见识一下这些盗贼强盗是如何猖狂的吧:大白天,盗贼敢于把农户停放在自家院落里的三轮车推到大街上发动着开跑;大白天,强盗开着车可以将在地里放羊的人生生逼住将其放的羊强行抢到车上开走;大白天,强盗开着车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将一个小卖部的商品统统掠走;大白天,强盗敢于抢劫在自家地边上做活的村民;大白天,强盗敢于将收购废品的小商贩的几百元抢走并将其刺伤......强盗们的强盗行径单单用两个字猖狂已恐怕不足以形容了呢,以至于附近的村民大白天出行也都要结伴而行了。你说,这叫啥世道呢? 联想起社会治安的混乱状况来,不只是小偷强盗越来越猖獗,就是村霸、街霸、市霸等等恶霸以及黑社会势力也是一天更似一天地越来越猖獗了的呢。如果有谁对此有所怀疑和不相信的话,可以随便走到一个城市里即便是一个极小的县级城市或者就是随便一个县城的街道上随便问一个过往的路人,就可以打听到威震当地的黑社会老大的姓氏名谁的了呢。俗话说,凡是存在着的,就一定有他的合理性。然而,我常常质疑于这种现象存在的合理性,更质疑于其合法性。在得到肯定的否定答案后,我又常常纳闷于这种现象不仅可以长期存在而且恶霸、小偷、强盗还会越来越多见,在因越来越普遍而使得人们司空见惯的同时,也变得越来越猖獗。纳闷之余,也试着分析一下之所以形成这种奇特现象的原因之一二。 1、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经济政策的大力提倡和逐步深入,一切向钱看,有奶便是娘的思想观念早已打破传统而日益深入人心,成为一种新潮的时尚观念。在这种新潮思想观念的引导下,迅速脱贫致富成为有钱人也就成了这些人一生中所追求的最大的也是唯一的目标和目的了。至于脱贫致富的方法和手段那就是次要的问题了。总之,只要能致富就行。尤其是在看到一部分人靠头脑、靠知识、靠技术发了家,一部分人靠权力、靠关系、靠吃私、靠贪污发了财,而自己却既无有知识,也无技术,更无有关系和权力,无法吃私、无法贪污发财,而单靠勤劳这年头却是永远也发不了家致不了富的,更何况也不愿意勤劳付出,那要多累多辛苦呢。在看到别人发家致富自己的红眼病越来越严重搅腾的心里也越来越难受的疾苦难捱难以入睡的漫漫长夜里,在梦想一夜之间暴富的念头折磨驱使下,各种既不用辛苦又能够迅速发家致富的方法也就纷纷出笼了:胆子小点、身体弱点的,做小偷自然是其职业的最佳上选了,偷偷摸摸,把别人的东西只需要拿到自己的篮子里,就会成了自己的“菜”了的呢,当然是可以迅速致富的捷径之一的呢;胆子大点、身体强点观念上又觉得做梁上君子太猥琐不光彩的,做村霸、街霸、市霸倒是其比较适宜的职业了呢,耍横的,弄狠的,宁肯自己身体放点血也要弄出点霸气的名头来,只是为了更好地多占和抢占一些本不应该得到或本不应该属于自己的利益。可以垄断某一个街面或一个行业或一个市场,左右一个街面或一个行业或一个市场的价格行情,从而谋取暴利,达到迅速暴富。发展到后期,有可能成为拉帮结伙的黑社会势力;而胆子大、身体壮且又不在乎“三只手”臭名声的,那最适宜其做的职业恐怕就莫过于做强盗了呢。且做强盗比做小偷钱财来得更快、更多、更易,同时感觉上也会比做小偷更“爽”的呢。 2、公安机关无能或者说不作为,为恶霸、小偷、强盗的肆虐横行缔造了作恶的理想“天堂”。公安机关甚至包括许多的司法执法机关的一下负责人,对恶霸、小偷、强盗的行径姑息纵容,有的还与黑社会老大结拜兄弟,成为邪恶势力的保护伞,甚至与黑社会沆瀣一气,客观上助长了邪恶之气的猖獗盛行。公安机关的负责人为了凸显自己的“政绩”,为了自己有一个更好的仕途,追求什么所谓的破案率、结案率100%,因而规定,除重大的凶杀案件外,一般的偷盗、抢劫案件都是从不立案。有许多案件都是破了后才立案的呢,你说这样以来破案率、结案率怎么不会是100%的呢。这种类似天方夜谭的荒唐荒诞的事情就确确实实地存在在我们这个“越来越健全的法治社会”里。真是莫大的讽刺呢。你想这种对小偷、强盗行径报案不立案,破案才立案才结案的规定,不是对小偷、强盗们纵容又是什么的呢。笔者认为,低于50%或更少的破案率就不足以对小偷、强盗构成震慑力,就等于姑息纵容,就等于是养奸为患。 笔者现在的思想也正在犹豫着,也在做着尖锐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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