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律师是否可以进行公民代理

我有一个经济纠纷的官司,现在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愿意帮我,做我的代理人,可是他是职业律师,我知道他不好收我的钱,而且我也不好要求他不收费(因为我被人欺诈了很多钱,现在经济实在紧张,我也拿不出钱),所以我想咨询一下,他能否为我做公民代理呢?

  一般不可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才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系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应以律师名义,只有在律师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情况下才可以公民代理。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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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是可以的,但在行使委托权的过程中,避免不了会出示律师执业证或需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的文书。 如果你不与所在的律师事务签订委托合同,你的朋友律师亦会承受:“非法接受当事人委托”,而面临被律协作出处罚的风险。 律师的委托也有近乎不收费的做法(如形式地收1元),跟你的朋友商量一下,他有充足的经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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