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商铺有无权利使用小区内的停车场?

我所生活的地方是一栋大楼外加周边临建的单车房组成的有一个独立大院的地方。一楼和二楼是商铺,且门口不向大院,临街。由于本楼住户治安意识很强,93年入住以来都是自发集资聘请一名门卫作治安及搞清洁,住户自发组成一个小组作大楼管理工作的牵头组织。大院内可以允许停下6部小车,平时都是住户的车子停放,收取固定费用,列入门卫的工资及公共照明等。2003年某商铺业主买了第一部小车,因大院内仍有车位可以停放,经过协商允许其暂时停放,并收取固定费用。2007年该商铺业主又买了第二部小车,未经允许就擅自停放进大院。因大院内住户近年添加了几部小车,停车位日渐紧张。住户都对此颇有意见。经咨询大部分住户的意见,决定不再允许该商铺的车子停进大院。但该商铺业务以他有权利享受大院为由坚决要停放进大院,理由是根据物权法规定,他也是业主,理应享受公共部分。请问,该商铺是否有权使用我们的大院?

当然可以啦,根据《物权法》得相关规定:小区内的地上停车位属小区业主共同所有,是大家得公共财产,商铺属于小区得一部分,当然可以再小区地上车位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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