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6-3-3进入苏州一家公司工作。面试口头约定工资2200底薪加上绩效奖金。3月公司

你好。我于2016-3-3进入苏州一家公司工作。面试口头约定工资2200底薪加上绩效奖金。3月公司自己的原因放假很多天,现在扣除我的底薪发到手才1308一个月。于是我在4.21提出辞职。她同意了。但是她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我4月的底薪工资,还说原来说的2200是什么1800+全勤200+餐补200。最最重要的是她招聘我来工作时候用的是一家名叫易呼百应的公司名字。但事实是她并不是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所以工作两个月当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去劳动仲裁部门咨询能不能要求劳动仲裁。他们说让我拿了4月的工资再来,但是我4月的工资要在5.20才发,而且这种情况如果她没有公司的话是不是属于非法用工。第一个问题是我能不能在发工资之前申请劳动仲裁。二是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她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赔偿金。以及扣除的,3月的我应得的底薪,虽然钱不多。但是真心很窝火。只想讨个公道。!希望哪位好心的律师能帮我专业解答一下。谢谢,谢谢。谢谢!

你好,建议如下:

    可以在发工资前申请劳动仲裁。

    在3月3日前没签合同,就属于未签定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至于工资的标准,看仲裁员最终采信哪一方,劳动合同有约定最好。

追问

可是就是没有劳动合同啊,有合同就好办多了啊,😢😢😢

追答

没劳动合同,也没关系,因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找相关证物:厂证,工衣,就餐,考勤。工资记录等,同事证明等)

追问

现在都找不到她人。也不知道她名下到底有没有注册公司,才能知道是找劳动仲裁或者是直接起诉,苦恼的很。我可以直接报警让警察帮我查她的信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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