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吗?要不要帮忙出医疗费?

家父过世多年,母亲未改嫁。我爷爷还有4个儿子,均有劳动能力。我和弟弟已经毕业上班,我已成家,我弟弟暂时未成家。请问我和我弟弟有义务赡养爷爷奶奶吗?爷爷奶奶生病做手术,几位叔伯要求我们出医疗费和生活费(要和他们一样接近平分),我们要帮忙出吗?

看情况,一般情况不需要赡养,如有负担能力且父母死亡,是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的。
按照《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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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31
孙子女有无赡养祖父母的义务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经济上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一、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我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 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死亡。 这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 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我国婚姻法对此没有作出专门规定,只规定对不履行义务的人,权利人有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权利。实践中赡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一是共同生活赡养,即被赡养人与赡养义务人共同居住在一起,进行直接的赡养; 二是通过给付赡养费、探视、扶助等方式完成扶养义务。

当事人首先可以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
邝宪平 律师
2014年3月31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3-31
对老人的赡养,首先是其子女,只有老人的子女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才由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

因为你父亲早亡,所以你们应该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同时,在老人过世后,你们也有权利继承老人的遗产。
第3个回答  2014-03-31
因为你的父亲已经去逝,所以孙子、孙女有赡养义务
第4个回答  2018-05-31
虽然父亲去世了,但如果父亲还有其它兄弟姐妹,原则上孙子女是可以不赡养爷爷奶奶的,除非在世的子女也确实没和足够力量,而孙子女实际上有承担能力,这时才涉及孙子女承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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