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的情况是:我是X市人,前几天车子在Z市被一司机开车追尾,当地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我方无责。他的车向外省的亲戚借来的,对方保险公司已经定损。
现在车子在4s店快修好了。我的问题也来了。
问题1:如果对方不来我们市垫付修车费,我怎么办?
问题2:如果我自己先垫付修车费,然后把发票、定损单、交警认定书,给对方,要跟他一手交单子一手交钱,他说自己穷没钱给,要我把单据都给他,他去保险公司拿了钱再赔给我,我怎么办?我怕他拿走我的单子后就无限期的拖延,不付款给我。而我的单子又不在我手上,我会很被动。
问题3:接着问题2的情况,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他。要以什么名义起诉,他如果说我不是不给你钱,是你要先给我单子我保险公司批下来后再取出来给你,这种说法法院支持吗?我主张的是,你把我车撞坏了,我要你(肇事司机)直接赔偿给我,你的保险公司怎么给你报销是你的事情,你不可以说要把发票拿走,等保险打款给你你才给我维修款,我的这种说法,法院支持吗?
问题4:诉讼费用是多少。可以向法院申请扣押肇事车辆做财产保全吗?如果可以,怎么操作?(注:这辆车是肇事司机向外省的亲戚借来的)。
修车费差不多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