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发的土地房所有证(是当地土改后发的),一直未换新证,还有用吗?因土地证中涉及的名字与实际使用人并不完全符合。而且当年的土地证上有四个名字,除一个还活着,另三个已过。是否能换证?而且那张土地房所有证上同时涉及土地房屋十余处,如要换证,如何确定归属?我想知道的是,现在名字上的四个名字,都各有子女后代,如果要重新办理土地证/房产证,那么这个是如何划分,是按现在各人实际使用情况吗还是大家平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