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员主持人证是广播电视行业的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证书(上岗证)。根据国务院第412号令的决定,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国家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在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从事广播电视采访编辑、播音主持工作的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定通过考试和注册取得执业资格并持有执业证书,也就是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证》。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相关执业资格注册:
(一)已取得《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
(二)在制作、播出机构相应岗位实习满一年;
(三)身体状况能胜任所申请执业的工作岗位要求;
(四)无本规定第九条所列情形(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纪政纪开除处分的);
(五)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的播音员主持人,取得与岗位要求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播音员主持人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通过后方可进行面试。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证的考试科目有:
《综合知识》《广电新闻基础知识》《播音主持业务》
考试要求总分达到划定的分数线,并且《播音主持业务》必须达到60分以上。
附件
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10月24日、25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的时间是7月15日至8月31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在上述期间内登录www.chinasarft.gov.cn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是9月1日至9月15日,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并向社会公布。
已网上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考试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在报名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14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现场确认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一)公共科目:
1.综合知识;
2.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
1.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广播电视业务。
2.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1)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
(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五、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的《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六、少数民族考生可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也可用汉语言文字答卷,但当年所考各科目答卷(含口试),只能选择使用一种语言文字。
七、2016年1月中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陆www.chinasarft.gov.cn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