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96年12月入伍,2001年底退伍的军人,2002年普宁市政府安置了我的工作单位,但是一

没有让我上班,也没有作什么补贴。请问我要如何做,才能去政府安置的工作单位上班?

如果已经开具安置工作介绍信,且接收单位已经接收档案,该单位就必须安排你上岗,如果确实无法安排上岗,要按照同岗位同工龄人员工资的80%给你开工资作为生活费。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你可以起诉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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