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冲出马路,摩托车躲避不及,撞倒路人,责任归谁?

路人没有在有斑马线的道路上突然冲过来,一辆女装摩托车在没有堤防的情况下躲避不及,导致把横冲马路的妇女撞倒在地,妇女门牙甩掉了2颗,脸部受创,其余没大伤,交警调解后,把摩托车扣押了,因妇女没钱在身,摩托车主预垫了1100元住院费。我想知道,如果要判责任,因该是谁的责任呢?

首先要区分是谁违反了规定?如果摩托车是在自己的行车道上正常行驶,同时不存在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的话,那么应该由那个横穿马路的人负全部责,开车人只负道义上的而非法律上的责任;
如果两者都有过错,例如:摩托车速度过快,而那个妇女又突然横穿马路的话,这样两者都有过错.这时,横穿马路的人应该负主要责任,驾驶摩托车的人应该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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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7
应该是那个妇女的因为她没有在有斑马线的道路上过马路,不过也要考虑那时候是红灯还是绿灯呢
第2个回答  2013-12-07
摩托车的责任,道路安全法有规定,机动车辆与行人发生事故应追究机动车主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13-12-07
如果路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则各承担5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