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些对“双重”的解释都是错误的 古代太极拳经典王宗岳拳论中有这样一段话:“偏沉则随,双重则滞;每见数年纯功不能运化者率皆自为人制,双重之病未悟耳。”因此,凡学习过这段经典论述的太极拳习练者都知道“双重”是学练太极拳必须绝对避免和克服的大忌。但“双重”是什么?所有的古代太极拳经典拳谱都没有具体明白的解释清楚,王宗岳拳论只是在上述这一段话之后又说“欲避此病,须知阴阳”。 这“双重”很显然是一种技术行为,而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属于抽象的“阴阳”,“阴阳”也可以作为任何事物的代词,因此很显然“欲避此病,须知阴阳”这句话中的“阴阳”是表示之所以造成“双重”的一些技术因素的代词,不是指《周易》中泛义的、抽象的、没有具体所指的所谓“有名无形”的哲理。“须知阴阳”显然就是“必须知道造成双重之原因”的意思。现代太极拳界有的人有意无意地、牵强附会地用《周易》上泛义的“阴阳”解释“欲避此病,须知阴阳”这句话中的“阴阳”,弄得这句话越被解释越令人糊涂。而对于“双重”究竟是什么?现代太极拳界的解释也是五花八门的,主要的有三种:①将“双重”一词中的“双”理解为敌我双方的“双”,将“重”理解为有力;认为“双重”即“人重我亦重”,或者说就是人有力我也有力,从而双方发生了力的顶抗。②将双重一词中的“双”理解为自己双脚的“双”,将“重” 理解为所承担的自己的体重;认为“双重”就是两脚平均承担了自己的体重,那就是两脚不分虚实。③将双重一词中的“双”理解为自己同侧的手和脚,将“重”也理解为了“实”,这个“实”既可指有力,也指承重等;认为同侧的手和脚都为实,或者说同侧的手和脚不是一虚一实,那就是“双重”。这三种解释广泛存在于不同的太极拳师承锻炼人群和文章中,似乎各有其理,然而细细分析推敲,又都令人质疑,分析如下: 一、第一种解释的意思为“双重”即以力“顶抗”。武术中的相互以力“顶抗”主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①彼力大,我力小。这种情况下,双方相抗必然我败彼胜。②彼我之力相等。这种情况下,双方相抗大多形成僵局,双方都不胜不败。③彼力小,我力大。这种情况下,双方相抗必然彼败我胜。由此看来,双方相互以力“顶抗”,必败也就是“率皆自为人制”的概率只有三分之一,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率皆自为人制”的。对方处于背势的用力顶抗实际上也可以看作是彼力小,我力大的相互以力“顶抗”, 应当还是我方用力攻击的最佳时机,因为攻击力量的落实其实也是双方相互“顶抗”的一种表现。所以杨氏拳诀《十三字用功诀》说:“见实不上得攻手,何日功夫是体全”,《虚实诀》说:“虚守实发掌中诀,中实不发艺难精”,《十八在诀》说:“虚在当守,实在必冲”。从这样的分析可知王宗岳拳论所说的“双重”不可能是指双方相互的用力“顶抗”。换言之,将“双重”解释为“双方都用力”或“双方互顶”是错误的。 二、第二种解释的意思为“双重”即“两脚平均承担体重”。无须质疑,太极拳套路中存在着的这种“两脚平均承担体重”的拳式,如“起势”、“十字手”,而所有两脚着地的拳式在身躯移动过程中也都是会发生一次“两脚平均承担体重”的。由于到了“懂劲”阶段和是“神明”阶段,拳式还是一样的,那么,“两脚平均承担体重”自然也是仍然存在的;此外在太极拳的所有推手、散手、实战中,两脚着地的身躯移动过程中也都是会发生“两脚平均承担体重”的。那么,照“双重”即“两脚平均承担体重”的解释,太极拳学练一开始,“双重”就是在练习之列;之后即使到了“神明”阶段,“双重”也是无法避免、仍然会“数年纯功不能运化者率皆自为人制”的。然而,王宗岳拳论却又说对于“双重”可以“避此病”,并且还说“懂劲后……渐至从心所欲”。所谓“从心所欲”当然反映了不会“率皆自为人制”,就是说太极拳锻炼到了“懂劲”之后就能渐渐避免“双重”了。这样分析,“两脚平均承担体重”是不能当作“双重”的。武术实际也明白反映“两脚平均承担体重”与“数年纯功不能运化者率皆自为人制”是没有必然关系的,只要步幅不大,“两脚平均承担体重”对沾粘连随所需要的步法灵活毫无妨碍,对劲力根于脚的发劲也毫无妨碍,而且“两脚平均承担体重”也是沾粘连随与发劲的一种下盘形式。《杨氏老谱》说“双沉不为病,自尔腾虚,与重不易也。”意思就是“双沉不属于拳病,因为双沉能够两脚各自灵活地提起移动,所以双沉与双重不是一回事。”这“双沉”无疑就包括了“两脚平均承担体重”。由此可见,王宗岳拳论所说的“双重”不可能是指“两脚平均承担体重”。况且,近代杨澄甫先生等太极拳家也从来没有说过“双重”就是“两脚平均承担体重”;李雅轩、马岳梁等先生还在他们的著作中明确指出将“双重”说成“两脚平均承担体重”那是很错误的。所以,“双重”不能解释为“两脚平均承担体重”,将“双重”解释为“两脚平均承担体重”也是错误的。 三、第三种解释的意思为“双重”即同侧的手和脚为“同虚”或“同实”,不是“一虚一实”。这种解释首先在表述上很模糊,因为“虚实”与“阴阳”一样都是属于“有名无形”的,是没有固定所指的,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同一事物的“虚实”属性就可能是不同的。比如灵活与固定对于“虚实”而言,一般认为灵活为“虚”、固定为“实”;而力量较大的与力量较小的对于“虚实”而言,一般认为力量较大为“实”、力量较小的为“虚”;这样,对于既活动又力量较大的肢体而言,各从“活动”的角度和“力量”的角度出发去分析,这一肢体的“虚实”正好相反。不过一般而言,对于手臂,往往是以“力量”和“攻击”来确定其“虚实”的。而对于脚何为虚何为实,近代却是有不同确定标准的。一种是以脚靠近身躯的为“实”、另一脚为“虚”。比如很多人认为弓步的前弓腿为“实”、后蹬腿为“虚”;另一种是以实际的主要承重与用劲的一脚为“实”、另一脚为“虚”。比如董英杰先生在《太极拳释义》中就指出弓步的前弓腿为“虚”、后蹬腿为“实”;陈鑫先生在《陈氏太极拳图说》中也指出左偏马步较弓的左腿为“虚”、右腿为“实”。杨式太极拳与陈式太极拳在当前的太极拳流派中具有典型的代表性,下面就以不同的“虚实”标准对这两个拳种套路里的拳式作一分析如下: (一)以弓步的前弓腿为“实”、虚步的后脚为“实”、主要攻击的手为“实”分析杨式太极拳,那么,可以发觉同侧手脚明显均为“实”或“虚”的拳式有:揽雀尾掤、单鞭、白鹤亮翅、肘底捶、斜飞式、海底针、扇通背、高探马、野马分鬃、退步跨虎等。而同侧手脚明显为“一虚一实”的拳式有:揽雀尾挤、提手上势、搂膝拗步、手挥琵琶、搬拦捶、倒撵猴、玉女穿梭、指裆捶等。 (二)以弓步的后蹬腿为“实”、虚步的后脚为“实”、主要攻击的手为“实”分析杨式太极拳,那么,可以发觉同侧手脚明显均为“实”或“虚”的拳式有:揽雀尾挤、白鹤亮翅、搂膝拗步、肘底捶、搬拦捶、海底针、高探马、玉女穿梭、退步跨虎、指裆捶等。而同侧手脚明显为“一虚一实”的拳式有:揽雀尾掤、单鞭、提手上势、手挥琵琶、斜飞式、倒撵猴、野马分鬃等。 (三)以偏马步的较弓腿为“实”、虚步的后脚为“实”、主要攻击的手为“实”分析陈式太极拳,那么,可以发觉同侧手脚明显均为“实”或“虚”的拳式有:懒扎衣、单鞭、斜行拗步、背折靠、高探马、野马分鬃、裹鞭炮、当头炮等。而同侧手脚明显为“一虚一实”的拳式有:掩手肱捶、连珠炮、闪通背、指裆捶、前招、后招、退步压肘、击地捶等。 (四)以偏马步的较弓腿为“虚”、虚步的后脚为“实”、主要攻击的手为“实”分析陈式太极拳,那么,可以发觉同侧手脚明显均为“实”或“虚”的拳式有:斜行拗步、掩手肱捶、高探马、闪通背、指裆捶、击地捶等。而同侧手脚明显为“一虚一实”的拳式有:懒扎衣、单鞭、背折靠、野马分鬃、连珠炮、前招、后招、裹鞭炮、退步压肘、当头炮等。 由以上分析可知:不论如何分析,杨式太极拳与陈式太极拳套路中都既有同侧手脚均为“实”或“虚”的拳式,也有同侧手脚为“一虚一实”的拳式。也就是说按照同侧手脚不是“一虚一实”的就是“双重”的说法,那么,太极拳学练一开始就在练习“双重”,到了“神明”阶段,太极拳套路中仍然是存在着“双重”拳式的。显然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因此,不能认为同侧手脚不是“一虚一实”的就是“双重”。或者说,认为同侧手脚不是“一虚一实”的就是“双重”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关于“双重”的解释还有其它的说法。比如双手虚实不分、用力相同就是“双重”、 双手攻击方向相同就是“双重”等等。这些说法无一经得起推敲,都是无法成立的。因为双手分虚实不等于用力不同。许多拳式如果两手用力相差悬殊,往往会会造成站立平衡也会受到破坏。而任何拳术,“虎扑”这一类双手向同一个方向攻击都是主要的攻击形式;这些拳式与“数年纯功不能运化者率皆自为人制”是没有必然联系的。所以,这些“双重”的解释也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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