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发票可以报销吗?

如题所述

可以,门诊票据现在也能报销
医院门诊收费票据就是发票,患者在医院门诊进行挂号缴费的一切票据,红联都是可以用作报销的发票,进行报销时只要是把这些票据收集起来就可以报销,不需要另外再去开取发票了,所以在医院门诊交费时,一定要保存好收据,作为将来报销的凭据,住院费用需要结账时开具发票。
医保可以报销门诊费用的,医保的报销费用范围包括门诊、住院、大病三部分。不过门诊报销的比例相比起其他两项用要少一些。其中,门诊方面的门诊费用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包括皮下输液、静脉注射、静脉输液、肌肉注射等)、药事服务费用。
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法律依据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以及具有医疗救治资质和功能的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所、站)等公共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级卫生室。
第四条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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