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公司法人可以在不与本公司业务相冲突的公司上班,但同时需要取得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许可。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