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如果不是广州户籍,只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在广州上高中。根据《广东省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外地户口转入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有以下规定:学生因家庭迁移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应当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学校按相关程序办理转入、转出手续,并合理安排。任何学校不得借故拒绝转学生,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转学一般应在学期结束至新学期开始时办理。学生转学应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向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专用的《学生转学联络函》。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
就近入学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并出具同意接收的回函;经接收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转出学校将收到出具转学证明的回复,提供学籍信息,并将相关转学信息录入电脑;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和学籍信息接收学生。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和学籍信息的转学学生。学生转学后(包括县[区]内外转入转出),原转出学校的序号不变,带入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根据原学籍信息重新建立
学籍档案(原学籍保留备查)。法律依据:广东省教育厅颁布的《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学生因家庭迁移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应当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转入、转出手续,并合理安排。任何学校不得借故拒绝转学生,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转学一般应在学期结束至新学期开始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