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版红楼梦,建诗社,取外号,那集~是哪一集~

如题所述

87版红楼梦里面,由于某些原因,并没有表现大观园里面结诗社的情景。

原著:三次建诗社。
第三十七回。海棠社。
这年贾政被派到别处做官,因此宝玉更是任意旷荡,虚度光阴。一天,忽然收到探春的一幅花笺,邀请他与薛、林等建一诗社。适值贾芸送来海棠花两盆,遂起名“海棠社”。大家兴奋之极,纷纷取个别号助兴,钗、黛、探分别叫做蘅芜君、潇湘妃子和蕉下客,稻香老农李纨自荐为掌坛。大家议定以“白海棠”为题作限韵七律诗,结果怡红公子宝玉压尾,而薛、林技高一筹。但李纨评含蓄浑厚的宝钗诗为首,令宝玉稍感不满。 当晚宝玉忽然想起诗社应该有湘云参加才更有趣。第二天大早便催贾母派人接了她来。湘云初到时写的两首海棠诗就让大家赞叹惊服。兴奋之余,湘云要做东道再开一社。幸亏有宝钗帮忙计划,才能顺利实施。当晚,湘云就同宝钗在蘅芜苑安歇,商定做菊花诗。既要咏菊,又要赋诗。
第三十八回。菊花社。
宝钗、湘云商议妥当,第二天湘云便请贾母等人赏桂花。来到藕香榭,贾母竟忆起自己少年时代的趣事,还提到一个叫“枕霞阁”的亭子。凤姐趁机说了几句笑话,逗得众人大笑。螃蟹煮好了,主子奴才喝酒吃蟹赏桂,好不热闹。众人散后,湘云便取了诗题,用针绾在墙上,请各位随意创作。大约一顿饭的工夫,大家把诗作交给李纨、迎春等人评判。黛玉的“咏菊”、“问菊”、“菊梦”三首题目新,立意新,被评为诸诗之首;湘云、探春几人的“对菊”、“簪菊”也都不错;只有宝玉的不够新巧别致,再次落第。玉有点儿不服气,马上提笔写了一首“持螯赏桂”诗,黛玉毫不示弱也写了一首,但自谦不好,命人烧掉。而博得大家一致赞赏的是宝钗的咏螃蟹诗。
第七十回。桃花社。
由于近来不如意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宝玉的心情十分郁闷。一天早晨,湘云打发人叫他出去瞧好诗。原来是一首《桃花行》,声调悲凄,宝玉读后不禁滚下泪来。因此时万物逢春,这首诗又写得十分好,大家遂决定改海棠社为桃花社,推黛玉为社主。又有贾政来信说六月回京,探春等人忙替宝玉临摹功课应付检查。 一天湘云无聊之际,看见柳花飘舞,便填了一首《口梦令》,引起众人填词的兴趣。经过抓阄,宝钗拈了《临江仙》,宝琴拈得《西江月》,黛玉拈了《唐多令》,宝玉拈了《蝶恋花》。众人看了黛玉的唐多令后认为太悲了。宝钗仅以一句“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便赢得了众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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