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货款,我把他告上法庭,但是他人躲起来了,告了他后对他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1、既然债务人是经商的,被起诉后,一般情形下,仅对于其商业信誉存在不利影响。如果债务人与其第三方当事人正在洽谈合同,可能导致合同无法订立。如果有正在履行的合同,且第三方当事人作为先行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第三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当事人所起诉的债务存在丧失商业信誉等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形下,先行履行债务的第三人可以通知债务人中止履行合同。
2、先行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A、经济状况严重恶化。
B、抽逃资金、隐匿财产、躲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依据合同法68条规定中止履行后,应当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合理期限内,对方未提供担保并且未恢复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止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8条、6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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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21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立案之后,会通过送达法律文书的形式通知他参加诉讼,即使他人躲起来了,法院还可以留置送达。
送达期满后,开庭审理案件时,他即使不在场,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直至强制执行他的财产。 所以他躲起来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影响你行使自己的权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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