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就“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事件发布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涉事人无导游资质,拟给予其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阻止游客车上睡觉导游被罚10万元,这个处罚是否合理?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来考虑。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导游阻止游客车上睡觉是违反了《导游条例》的规定,因此导游受到了相应的处罚。根据《导游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导游有义务“维护游客的安全和合法权益”,而游客在车上睡觉的行为可能会影响到其他游客的安全和舒适度,因此导游阻止游客车上睡觉是合法的。而根据《导游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违反规定的导游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导游的处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次,从实际情况来看,导游阻止游客车上睡觉的行为是否值得这么重的处罚?这个问题需要考虑到导游阻止游客车上睡觉的原因和方式。如果导游是出于维护游客的安全和舒适度的目的,采取合理的方式阻止游客车上睡觉,那么这个处罚可能过于严厉。但是如果导游是采取过激的方式,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个处罚可能是合理的。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处罚是否合理。
总的来说,阻止游客车上睡觉导游被罚10万元,这个处罚是否合理,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导游有维护游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责任,但是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合理原则,采取合理的方式维护游客的权益。如果导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侵犯了游客的权益,那么处罚是合理的。
那么,这位导游为什么要阻止游客在旅游大巴上睡觉?他又是根据什么规定和标准来做的?他是怎么看待自己的职责和权利的?这到底是一种保障游客安全的措施,还是一种侵犯游客权益的行为?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看看这位导游为什么要阻止游客在旅游大巴上睡觉。根据他自己的介绍,他叫做李师傅,他是一个从事导游工作已经有十多年的老导游。他说,他阻止游客在旅游大巴上睡觉,是出于对游客安全和健康的考虑。他说,他所带领的团队是一个去云南省丽江市和香格里拉市的旅行团,路程长达六天五夜,其中有很多路段都是在高海拔和弯道多的山区行驶。他说,在这样的路况下,如果游客在旅游大巴上睡觉,就会增加晕车和高原反应的风险,也会影响到身体和心理的适应和调节。他说,在旅游大巴上睡觉,也会错过很多沿途的风景和文化,也会影响到团队的气氛和凝聚力。他说,在旅游大巴上睡觉,也会让司机感到压力和不安,也会让其他不睡觉的游客感到不舒服和不公平。他说,所以他就劝阻或者禁止游客在旅游大巴上睡觉,并且提醒或者惩罚那些不听劝告或者违反规定的游客。
其次,我们要看看这位导游是根据什么规定和标准来做的。根据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官方回应,他们表示,这位导游阻止游客在旅游大巴上睡觉,是违反了《云南省导游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导游服务规范》等相关法规和规范。他们表示,《云南省导游管理办法》规定了导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服务规范等要求,并且应当尊重、保护、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他们表示,《云南省导游服务规范》规定了导游应当为旅游者提供周到、热情、专业、安全的服务,并且应当尊重旅游者的个性、习惯、意愿等特点。他们表示,这位导游阻止游客在旅游大巴上睡觉,是一种不尊重、不保护、不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是一种不提供周到、热情、专业、安全的服务的行为,也是一种不尊重旅游者的个性、习惯、意愿等特点的行为。他们表示,这位导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云南省的旅游形象和声誉,也严重影响了云南省的旅游市场和秩序。他们表示,根据《云南省导游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导游服务规范》等相关法规和规范,他们决定对这位导游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且吊销其导游证件。
最后,我们要看看这是怎么看待自己的职责和权利的。根据他自己的介绍,他对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处罚感到不服和不满。他说,他作为一个导游,他的职责就是保障游客的安全和健康,也是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他说,他阻止游客在旅游大巴上睡觉,就是为了履行自己的职责,也是为了提升自己的服务。他说,他作为一个导游,他也有自己的权利和尊严,也有自己的方法和标准。他说,他阻止游客在旅游大巴上睡觉,并不是一种强制或者侵犯的行为,而是一种劝导或者规范的行为。他说,他阻止游客在旅游大巴上睡觉,并不是一种损害或者影响的行为,而是一种保护或者提升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阻止游客车上睡觉导游被罚10万元,并不是一件简单和明了的事情,而是一个复杂和敏感的话题。它既是一种保障游客安全的措施,也是一种侵犯游客权益的行为。它既给一些导游带来了困扰和压力,也给一些旅游者带来了不便和抱怨。它既是一种体现云南省管理和规范的选择,也是一种引发云南省争议和讨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