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户口迁移证,又不想迁了,可以撤销么

如题所述

办理了户口迁移证,又不想迁了,可以撤销;不需要特意去申请办理撤销,等待户口迁移证过期就行,迁移证过期是无效的证明,也等于撤销了。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中的规定,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即一个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登记。

扩展资料:

补办户口迁移证:

1.交户口迁移证丢失的情况说明和书面补办申请;

2.学校出具何人何时何因迁往何地的证明;

3.已经报案的要出具丢失迁移证的报案证明;

4.往届毕业生必须出具迁往地派出所未上户的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存根的复印件;

5.户口迁移证存根在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查找;

6.学校保卫处不办理补办户口迁移证的手续,必须自己凭以上证明补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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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13

办理了户口迁移证,又不想迁了,可以撤销;不需要特意去申请办理撤销,等待户口迁移证过期就行,迁移证过期是无效的证明,也等于撤销了。

一、户口迁移证有效期:

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中的规定,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即一个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登记。

二、户口迁移证过期办理:

1、学生持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回学校户口管理部门或学校住所地派出所;

2、请求依据作废的户口迁移证,按照指定的迁移方向(当然需要事先征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第2个回答  2018-03-31

办理了户口迁移证,又不想迁了,可以撤销;不需要特意去申请办理撤销,等待户口迁移证过期就行,迁移证过期是无效的证明,也等于撤销了。

一、户口迁移证有效期:

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中的规定,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即一个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登记。

二、户口迁移证过期办理:

1、学生持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回学校户口管理部门或学校住所地派出所;

2、请求依据作废的户口迁移证,按照指定的迁移方向(当然需要事先征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2013年1月1日起,取消户口迁移证工本费。

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

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协议;(3)安置协议;(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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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11-25
户口迁移证开出来了,户口本上肯定是已经迁出了的,会盖章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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