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如题所述

哈尔滨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申请书;
2、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有效户口、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证明(持公积金个人账号和身份证到中心查询);
4、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两份;
5、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人有配偶且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需提供双方户口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各两张和六分方章各1枚;
8、借款人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
哈尔滨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持身份证、户口和公积金个人账号,卖方持身份证、户口等有关材料到哈尔滨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2、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符合条件的到担保公司预约评估;
3、评估报告完成后,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付首付;
4、借款人人持借款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到哈尔滨市公积金贷款中心申请借款。哈尔滨市公积金贷款中心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审批;同时对借款的人工作、家庭、债务等情况进行调查;
5、借款人与哈尔滨市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6、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贷款担保合同;
7、哈尔滨市公积金中心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发放,受托银行将款项划转到担保公司;
8、担保公司到房产管理部门为借款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抵押登记,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
9、借款人办理完抵押登记后,买卖双方到担保公司领取贷款及首付款。
综上所述,哈尔滨公积金贷款需要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年龄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即一般为男性18至60周岁(不含60周岁)之间、女性18至55周岁(不含55周岁)之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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