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永文言文原文和注释

如题所述

方仲永文言文原文及注释如下:

伤仲永

【作者】王安石 【朝代】宋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为主旨,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注释

(1)伤:哀伤,叹息。

(2)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3)隶:属于。

(4)生:生长到。

(5)识:认识。

(6)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7)求:要。

(8)异:对……感到诧异。

(9)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0)与:给。

(11)养:奉养,赡养。

(12)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13)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14)一:全。

(15)指:指定。

(16)就:完成。

(17)文:文采。

(18)理:道理。

(19)邑人:同(乡)县的人。

(20)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21)稍稍:渐渐。

(22)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23)乞:求取。

(24)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25)日:每天。

(26)扳:通“攀”,牵,引。

(27)环:四处,到处。

(28)谒:拜访。

(29)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30)从:跟随。

(31)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32)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33)复:又,再。

(34)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35)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6)通:通达。

(37)悟:聪慧。

(38)受:接受。

(39)天:先天。

(40)贤:胜过,超过。

(41)于:比。

(42)材:同“才”,才能。

(43)卒:最终。

(44)于:被。

(45)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46)彼其:他。

(47)已:停止。

(48)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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