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穆子琪怎么判的

如题所述

《底线》穆子琪案的判决结果:凶手史咏被判死刑,缓刑两年,葛晴晴则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陶大明六十万元。相关剧情分别在第14集与第16集。

第14集剧情:榕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穆子琪遇害案,审判长宋羽霏认定被告人史咏存在故意杀人,且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但是考虑到史咏系感情纠葛引发,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庭审结束之后,穆子琪的丈夫陶大明跟随匡天束走出法院,面对众多记者镜头,他强调自己会追究妻子闺蜜葛晴晴的责任,并且指定徐天作为代理律师。

第16集剧情:法院结合证人证词,以及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质证,最终认为葛晴晴作为穆子琪的朋友和被救助者,对由于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穆子琪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史咏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葛晴晴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导致穆子琪惨遭杀害。

综上审判葛晴晴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尤其在面对陶大明的合理要求时,居然在网上发表颠倒是非的言论,故意回避陶大明与之面谈的合理请求,所以法院判定葛晴晴赔偿陶大明各项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抚慰金等,总共近六十万元。

案件前后经过分析:

其一,案件的起因,是葛晴晴和史咏的感情纠纷。

其二,穆子多次想报警,都被葛晴晴阻断了。并且葛晴晴一次次地暗示了穆子,史咏是个“怂包”,是不具备威胁性的。

其三,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点:案发当晚,葛晴晴明确感知到了史咏的暴力倾向,并且明知道史咏,已经知道了穆子的住处,可是,她从始至终都没有对穆子说明这一点,还特意去地铁站接穆子,然后跟穆子说笑着去买水果。

种种迹象,难道表明是葛晴晴“故意”把穆子推向了危险,还有最为致命的一点:当葛晴晴看到拿刀的史咏,她竟然自己跑进屋子,而把穆子阻挡在了门外,最终导致穆子死亡,因此葛晴晴有不可推卸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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