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 文化的字义有多种.一般来说

如题所述

  中华民族在悠久的发展历史中,积淀和形成了自己独特而伟大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中华文化的基本精神,表现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居安思危、乐天知足、崇尚礼仪等等特征。中华文化的核心和精髓,就在于“和合”二字。

  (1) 和合的字源和理念

  “和”、“合”二字均见于甲骨文和金文。和合,就词义本身而言,“和”,指和谐、和平、祥和;“合”是结合、合作、融合。“和合”是实现“和谐”的途径,“和谐”是“和合”的理想实现,也是人类古往今来孜孜以求的自然、社会、人际、身心、文明中诸多元素之间的理想关系状态。

  中国传统文化中贵和持中的和谐意识,表现于两个方面:一是“天人合一”,指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二是“中庸”,指人际关系,即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天人和一”旨在承认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反对将它们割裂开来。“中庸”则强调对待事物关系要把握一个度,以避免对立和冲突。提倡“贵和”、“持中”的和谐意识,有利于处理现代社会各种矛盾,以保持社会的稳定。

  在中国,以广泛深厚的和合文化为基础的追求社会和谐的思想源远流长。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 子》第四十二章),认为道蕴涵阴阳两个相反方面,万物都包含着阴阳,阴阳相互作用而构成和。这是宇宙万物的本质以及天地万物生存的基础。《论语 学而》:“礼之用,和为贵。”把和作为处事、行礼的最高境界。其他人如墨子、管子、荀子等先秦诸子也多有关于“和”或“和合”的论述。“和合”概念在先秦时期基本形成。随着“和合”概念的形成,中国的原创文化也经过“百家争鸣”,逐渐“和合”形成儒、道两大显学,并且在两汉之际“和合”地接纳了由印度原创的崇尚“因缘和合”“圆融无碍”的佛教文化。因缘和合论成为佛教的重要理论,在历史上也产生了重要影响。从此,“和合”概念被中国传统文化的儒道佛所通用,并成为其概括本身宗旨的核心概念,同时也被其他文化流派的思想家普遍接受并广泛运用。西汉董仲舒为适应“大一统”杜会发展的需要,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实则以儒家思想为本位,兼取道、法、阴阳五行说等各家思想,主张把礼治与法治相结合,明显受到燕齐文化的影响。

  钱穆先生说:中国人常抱着一个天人合一的大理想,觉得外面一切异样的新鲜的所见所值,都可融会协调,和凝为一。这是中国文化精神最主要的一个特性:文化中发生冲突,只是一时之变,要求调和,乃是万世之常。认为西方文化似乎冲突性更大,而中国文化则调和力量更强,中国文化 的伟大之处,乃在最能调和,使冲突之各方兼容并包,共存并处,相互调济。西方人好分,是近他的性之所欲,中国人好合,亦是近他的性之所欲。注重和合,是中国文化乃至中国人的特性。

  (2) 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是古代中国人处理自然界和精神界关系所持的基本思想,其突出特征是: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服从自然规律,人性即天道,道德原则与自然规律一致,人生理想就是天人谐调。在古代中国人看来,自然过程、历史过程、人生过程、思维过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这一思想特征贯穿了“天人合一”观念源起与演变的基本过程,贯穿于古代的哲学、科学和艺术中。

  老子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 二十五章》),认为宇宙间有四大,人居其一,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从一个侧面确立了人与天的相互关联。庄子提倡“与天为一”,《庄子 达生》云:“弃事则形不劳,遗生则精不亏,夫形全精复,与天为一”。抛弃世事,忘怀生命,使形体健全,精神饱满,从而达到与天合为一体的自然无为境界。《周易 文言》明确提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时,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凶吉,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的顺应自然的“与天地合德”的思想。汉代董仲舒甚至以“人副天数”的观念为基础建立起天人感应的谶纬神学体系。《春秋繁露 阴阳义》即云:“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在宋代理学中,“天人合一”思想更趋成熟、精致、完善。张载直接提出“天人合一”命题;《正蒙 诚明》云:“儒者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可以成圣”。

  中国医学的经典著作《黄帝内经》则提出“天人相应”的命题,强调人与天地相应,与四时相副,与天地如一。天人同构,人体的小宇宙与天地的大宇宙相对应。书中列举了诸如“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天有日月,人有两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窍;天有风雨,人有喜怒”等等 。

  在美学上,和谐化诗意关联的“天人合一”思想,深刻浸渍了中国古代审美境界论,使得古代中国人特别强调人生境界与审美境界的合一。其次,“和合”文化中和谐化辩证法的普遍运用,使得中国美学智慧特别注意以对应性、相融性、辩证性、和谐性来理解和处理一系列审美范畴的展开与构架。有人指出,纵观中国古代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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