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9-30
电影“刮痧”讲述的是一个在美国生活了八年的中国家庭,因为孩子的一次意外发烧,不懂英文的爷爷就用了中国传统的刮痧治疗发为小孙子治病,后在医院里被护士发现了因刮痧而留下的血痕,怀疑是其家人虐待孩子所致。在法庭上,孩子的父亲许大同因为无法解析刮痧是中国的一种传统治疗法,又因为律师的曲意刁难,许大同终被判决与孩子隔离,并且搞得失去了工作、朋友和与妻子分居。
许大同一家在美国的遭遇,虽然可以说是一次意外,但其实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华人在外国生活的种种不适,而这些不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西文化的差异造成的。
本部影片里也通过一些例子来反映了中西文化间的差异。如在故事开头,许大同因为自己的儿子没有向老板的儿子道歉,便用手打了自己儿子一下,老板看了觉得不可思议,而大同则觉得这样做是爱儿子、尊重老板的表现。中国一直以来都有“打者,爱也”传统,父母总爱把儿女当成自己生命的延续,希望他们将来有出息,达成自己的心愿,光耀门庭。而一旦儿女有什么行差搭错,便有了恨铁不成钢的奋亢,轻则责骂一番,重则训之以鞭棍。于是,在中国人眼里看来,对儿女的每一番责骂,每一记鞭打,都浸透了父母对子女的爱,对子女成材的殷切期望。而这种行为在西方人眼里却是很不可思议。西方国家讲求的是民主,讲求的是自由,这种民主和自由不但表现在民族、种族、及阶层上,而且也存在于广大的家庭中。在西方家庭里,不论男女、不论年龄大小,每一个成员都是平等的,每一个成员都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权利。尤其是对于未成年孩子,西方国家更是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平等权利。无怪乎,在医院里的医生一发现孩子背后的血痕就马上通知法院将其父亲许大同起诉了。
“刮痧”这部影片的重点主要是放在围绕刮痧是不是中国的一种治疗法而举行的两次听证会上。但对于刮痧这种认识上的差异,与其说是反映了中西文化的差异,不如说是因为美国人的无知更好些。而申辩过程中,又出现了控方律师对于西游记的错误理解,以及许大同妻子简宁分娩出现危险时说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而被视为“野蛮”,不尊重孩子生存权利的行为。这两个例子都是控方律师为了打赢官司而别有用心地进行曲解的,这在影片后面的情节里都作了解析,所以并不能用来说明中西文化的差异。但是影片本身的打官司这一事件已经表明了美国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在西方社会里,法律存在于每一个角落,每一种纠纷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每一件事实都是要讲求证据的。中国人比较看重的是人情冷暖,尤其是对于亲情特别看重。从许大同偷送儿子到机场与即将回国的父亲见面,到最后在圣诞之夜打扮成圣诞老人爬上十层的高楼送礼物给儿子,都可以看出他们一家对亲情的重视。但是生活在一切都讲求法律的美国社会里, 许大同纵使爱子心切,但由又无法拿出证据来证明刮痧是中国的传统治疗法,最终还得被判决与自己的儿子隔离。
很多人都爱谈"中西方文化的沟通有多么难"这个话题,觉得主要是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差异造成的。其实,构成两个人种无法沟通的真正问题恐怕不是什么中不中西不西,而是文明不文明(或者说人性不人性)的问题。如影片中许大同打儿子说是爱儿子的表现,但其实是缺乏文明的。他大可以通过其他的途径来教育儿子,而不必非得出手才行。又如法院判决许大同与他的儿子进行隔离,虽然缺乏一点人情味,但是从依法办事的角度来看,法院的判决无疑是正确的。而作为一个文明的国家,也只有通过建立起健全的法律制度,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所以,看了“刮痧”后,觉得真正需要讨论的应该是中西方文明的比较差异。当有一天,中国的国民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大家都成了文明人了,就会发觉其实与西方人并没有什么差异,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一个世界人了,那就真要祝贺中国人的蜕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