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2-08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父母可以要求女儿对父母进行赡养,如果女儿拒不执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法律上讲,父母无论在财产分配中是否公平,女儿都必须赡养老人。
但是从亲情上讲,父母自己首先要公平公正,无论儿子女儿都是自己骨肉。不要剥夺了女儿法定的享有权,只要求女儿付出法定义务权。这不符合情理。
祝愿你们全家和睦。
第2个回答 2019-02-08
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在成年之后赡养年迈父母的义务都是一样的。不能因为女儿已经出嫁,就能消灭其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19-02-08
都是亲情,可以找一个亲戚,从中调解一下,用亲情的力量来感化他们,能和平的解决这个问题是最好的。如果实在是没有亲情可言,那么,可以以老人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赡养老人。
第4个回答 2019-02-08
诉诸法律。
现在啃老是常见现象,弃老也很常见,,好多这类纠纷都是当地调节无效诉诸法律。如果子女实在无能力赡养老人,民政部门应该管。
不管是谁,都怕媒体参与,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