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无理由解雇一位"发月薪的兼职人员",需要作出赔偿或一个月通知期吗?

如题所述

兼职人员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重复建立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告知或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赔偿金的,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追问

不能重复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不知道他是否有正职,但我们用兼职名义聘请他的,上海公司那边遗失了他的合同,他本人也不愿意提供合约,所以我们无法知道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赔偿金,应该怎么辨?
我看很多例子说兼职基本上不用通知或赔偿,但兼职即非全日员工的定义包括发时薪,但我们发的是月薪,所以情况有点尴尬。

追答

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劳动者重复(和两个以上)建立劳动关系是违法行为。
可以直接解除,如果对方有异议则让其用法律或合同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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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08
最好协商解决,兼职不是规定的很清楚,原则上应该和全职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差不多,区别在于保险等方面,但万事都是协商一直比较好。追问

我看例子说兼职基本上不用通知或赔偿,但兼职即非全日员工的定义包括发时薪,但我们发的是月薪,所以情况有回尴尬

第2个回答  2019-12-23
就算是不做出赔偿也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公司觉得是兼职。指不定就是人家的全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