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买的房,结婚后在公证处公证自愿分妻子一半,有用吗?

如题所述

无效,如果加名字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才有效,才证明是共同财产,如果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再办里过户更好。单独办公证没有效力。如果结婚前,男方已经购置了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属于男方个人所有,为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离婚,女方要求分一半,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
公证处也不会给予公证。
如果是婚内赠与,双方写好协议后,应进行公证,然后在房产证上填写上女方的名字,只有这样才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到一半。所谓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对婚前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并对这个约定办理公证,由公证处对双方的签约行为和协议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审查,确保夫妻双方今后发生纠纷时,可以有效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有两种:未婚夫妻只是其中之一,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3,婚前财产公证,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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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0
你好,丈夫婚前买的房,结婚后在公证处公证自愿分妻子一半,这种情况是合法有效的,是有用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0-05
没有用,需要公证或者签协议,并办理过户或者变更登记。采纳谢谢
第3个回答  2022-04-01
当然是有用的,因为只要是公证处公证,双方都同意的话,那么这个公证就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是绝对有用的。也只有公证处的公证才是最具有权威性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2-03-26
丈夫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在公证处公证自愿分妻子一半,是受法律保护的,说明丈夫以经同意把房子赠予妻子一半了,以后妻子就有这个房子一半产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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