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子醉驾玛莎拉蒂引发交通事故,最终被判无期?

如题所述

“玛莎拉蒂案件”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已经公开宣判。分别判处被告人谭明明无期徒刑,;被告人刘松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死者贾某弟弟称,不满判决结果,判三缓三等于没判,无期徒刑可以减刑,会上诉。他说,哥哥去年10月已下葬,死者葛某近日将下葬。

庭审结束后,本案审判长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回应公众关注的几个问题。

谈及对三被告人量刑的考量因素,审判长介绍称,本案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如何对三被告人定罪量刑,是本案审判的重点,也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根据刑法规定,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三被告人共同饮酒后,被告人谭某明驾车拉着刘某涛、张某渠离开,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无法通行,被撞车主和周围群众劝阻时,刘某涛、张某渠怂恿谭某明驾车逃逸,谭某明不顾周围群众劝阻,继续驾车逃逸,高速撞击被害人驾乘车辆,酿成惨案。

谭某明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实施者,系主犯,依法本应严惩,鉴于其驾车时处于醉酒状态,主观上不希望、也不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犯罪,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故意驾车撞人和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有所不同。

谭某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以上情节,参考近年来类似案例裁判情况,决定对谭某明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刘某涛、张某渠系从犯,犯罪情节较轻,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玛莎拉蒂撞宝马案谭明明被判无期,一个并不意外的结果!

简单谈几点看法:

1、被判无期徒刑并不是终身服刑,考虑到服刑期间的减刑政策,大概率实际服刑时间有十几年就可以出狱了。

2、交通肇事类案件,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受害人出具谅解书,适当轻判是正常现实,或者说是惯例。

3、肯定会有不少人说“有钱可以买命”、“花钱可以免死”。怎么说呢?一个现实是这类案件中受害人一方尤其是伤者一方需要治疗,而治疗需要费用。谁也不想放过仇家,但有时现实会让人选择接受赔偿放过仇家。用个不恰当的说法,如果说“谁更有权决定是否放被告人一条生路”,我们这些吃瓜群众肯定没有受害人家属更有发言权。

4、有一些人对结果不满意,有人说“如果不是玛莎拉蒂,而是个啥啥车肯定拖不了这么长时间,早死刑了!”

这说法也对也不对。如果真的撞人的司机家没钱赔偿,受害人其实也什么选择,肯定是要偿命了,但既然司机家有钱,受害人中又有人需要赔偿,但凡有机会法庭肯定会尽量促成和解。所以,有钱没钱确实不同,但这不必然代表法庭徇私帮有钱人,真直接判了死刑,受害人家需要的赔偿谁出?这是一个现实。

5、目前没看到达成的赔偿数额,不排除各方对这个数额保密的可能,当然,这个数额也和大家没啥关系。事情已经过去了,希望死者家属开始新生活,希望伤者尽快恢复。至于要服刑的犯人,希望她们认真改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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