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称是"杀人狂魔",在夜深人静时分,他将魔爪伸向那些深夜未归的女青年,在引诱女青年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再将女青年一一扼死,14名女青年在与其“温存”过后均命丧其手。
2002年1月13日,一声枪响,结束了郭龙海的罪恶,但噩梦的阴影却留在了人们内心深处。
郭龙海,1955年9月出生于山东省宁阳县,在他6岁的时候,国家正处于三年自然灾害的极度严重时期,他的长兄因心脏病而不幸离世,祖父祖母也先后离开人间。
郭龙海10岁那年,他随全家到了广西的南丹。
1968年,郭龙海随父亲来到都匀市居住,初中毕业后,他进了一家工厂。不久后,一个新来的年轻女工小娇引起了他的注意。某日夜晚,他偶然间偷窥到对方和一名已婚的老工人的偷情。
之后的一段时间内,郭龙海以此为要挟,强行和那名女工多次发生性关系。
1983年,厂里分来一个大学生,两人喝酒时,乘着酒劲,郭龙海将有关自己和这名女工的所有事情全部抖了出来。
当年12月14日,郭龙海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后因减刑只坐了7年牢。1990年,郭龙海出狱后。
1992年,郭龙海在州农业局农垦农工商公司谋了份职,凭着自己的勤奋和经营,他最终一直干到了经理的位置。
然而,郭龙海心中始终有一个打不开的结:“她(小娇)颠倒是非,诬蔑我强奸她,她没有良心,我恨女人。”
1995年上半年的一天,郭龙海在都匀火车站通过搭讪认识了一名青年女子。在麻万镇麻万村昌坡山上,郭龙海与这名女孩发生了性关系。事毕,龙海伸出双手,紧紧扼住女孩的脖子,女孩在痛苦挣扎中死亡……
1995年下半年某日,郭龙海出差到广西柳州,遇到一女青年,其将对方带到广西忻城县思练镇太平屯后山上,与女青年强行发生性关系后,将这名女青年扼颈杀死。
1996年3月某日,郭龙海出差到广西宜山市时遇一女青年,第二天,他将这名女青年从宜山带到河池市东江镇大汶屯上坤洞山上,与女青年发生性关系后将其杀死。
有了3次在外地杀人的经历,郭龙海胆子越来越大。
一名女学生因精神失常,被郭龙海瞄上,在火车站后山上,他与这名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后,将其扼死;一名在校学生在黔南州政府办公大楼西侧凉亭边,也被郭龙海以同样的手法所害……
频频发生的凶杀案,引起了都匀市警方的高度重视。法医多次和刑侦人员出勘现场,发现大多数受害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下身裸露,脱下的衣服摆放整齐,死前曾有性行为。
警方据此将此案列为系列强奸杀人案,决定成立专案组,全面开展侦查工作。
但是,由于没有目击证人,警方侦查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
就在山重水复疑无路之际,一名从郭龙海魔爪侥幸逃生的女子为侦破工作打开了突破口。
2001年11月26日凌晨1时许,27岁的小艳(化名)在都匀火车站长途客车售票点和郭龙海邂逅,被对方邀请去他家做客。
随后,在火车站后山,郭龙海和小艳强行发生了关系。
受到伤害的小艳,已经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距离死亡不远了,他趁着对方分神之际,连滚带爬地逃下山去。等郭龙海反应过来,小艳的身影已被夜色淹没。
第二天,专案组就得知了此事,根据小艳的描述排查嫌疑人,从麻尾到贵定,警方共排查了25—30岁的男性7000余人。
2001年5月8日,广惠派出所所长王朝平突然接到小艳打来的传呼,称发现了嫌疑人,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街上将郭龙海抓获。
2001年10月,黔南州中级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2001年11月15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郭龙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郭龙海被判处死刑。
2002年1月13日,一声枪响,结束了郭龙海的罪恶,这个“杀人狂魔”最后的请求是:“我想再看看我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