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前几天早上晨练的时候骑自行车路过一个十字路口被迎面来的一辆微型面包车给撞了,那里的路段没有信号灯,我妈是直走,面包车是拐弯,请问这种情况大概会怎么判?还有新交通法规定事故处理时间是几天?车主只交了1000元钱就没有人影了,再也没出现过,现在给他打电话他关机,找交通队人家说也联系不上他,只能联系上以后再说,车也交了押金提走了,请问他这种处理态度是正确的吗?事发时车上还有车主的女朋友在,我找不到车主,找到了她的单位(因为当时车主送她上班),结果她说现在也联系不上车主,家里没钱,还说责任不在他们,是我妈撞的他,不应该负钱,即使有他们的责任也是伤者先行垫付医疗费,以后保险公司给赔,还说电话关不关机是他们的自由,把我气得都不行了,家里就我一个人,又要照顾妈妈,还要上班,还要操心钱的事情,累得都不想活了,如果有了解这方面知识的朋友,麻烦留言指教我一下该怎样处理这种情况?
随着现在生活水平的提高,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很多网友对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期限有疑问,今天就由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在勘查现场之日开始10天内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