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爱情的结果,每个相爱的两个人最终都会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姻可以说是两个人对爱情的证明,但是随着社会时代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群选择离婚,大数据表明中国的离婚数据每年都在迅猛攀升。那么涉及到的离婚手续与材料应该有哪些,我们来说一说。
一、离婚准备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离婚申请书也就是离婚协议可以写也可以不写。如果写要在没有违反法律准则的前提下二人协商好内容,不写可以由离婚登记机关出具协议,二人没有异议就可以。
二、离婚新规定
根据新出台的民法典婚姻篇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其中的用意主要对那些冲动离婚的人群一个缓冲期,防止冲动离婚。
三、协议相关说明
在二人离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表明财产的归属、有无经济纠纷、孩子的抚养问题等,防止后期因为此类事件造成争端。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前提一定是以不存在威胁、欺瞒、恐吓第三方为前提,二人均是根据自己的真实意图来协商此事,不得违反人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