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单位医保怎么办

如题所述

北京市医疗保险能补缴,需要分情况而定,参考如下
一、非京籍
参保人员除“单位应缴未缴”这一原因外,一律不能补缴社保,中断后也不能以个人名义委托机构缴纳社保费用。
二、北京市城镇户口
参保人员可以在断保3个月内,个人委托当地的市级人才服务中心或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代为缴纳。只能补缴1992年10月至2011年7月之间的社保,2011年7月后的社保不予补缴。断保超过3个月即使转到人才或职介,医疗保险也会有6个月的医疗观察期,6个月缴费期间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是转由单位继续缴纳的,没有医疗观察期。
补缴上后,和那些连续交保险的人有一些区别,区别如下:
一、社保中断缴费,主要影响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退休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正常领取养老保险金;但北京市的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原则,由于社保中断期间不计入工龄,中断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少,最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少。
2、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不同,涉及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受中断缴费的影响比较大。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说不管参保者曾连续缴费多少年,一旦中断缴费,断保期间将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另外,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就可以享受退休医疗待遇。
二、社保中断还会影响非京籍者在北京购房。
根据北京市的限购政策,非北京市户籍家庭以缴纳社保方式申请在京购房资格的,应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所以,社保中断将会影响其资格认定,且补缴无效。自2012年12月18日起,北京市住建委规定,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
除了养老和医疗,另外三险补缴视自己的情况而定,能补缴最好补缴上
公积金如果新单位不给上,不能按照原来单位的标准把中断的那几个月自己补回来,原因如下:
1、新单位不给上,说明住房公积金不能转入这个单位,还是在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库中
2、若上的话,只能按住房公积金转入的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来补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参考如下:
①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年核定调整一次。
②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
③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④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参考源: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_北京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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