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10万。写的借条。从借条还款日期到现在一年半了。只还了6万。剩下的还的很慢。如果我起诉,要求法院判借钱人支付我银行同等利息的四倍。请问是支付借条十万的四倍,还是4万的?还有我如何不顾律师去起诉他,我有借条,按手印,日期都很详细。
法律不是规定借钱不还。可以要4倍的利息吗?在还款期限到达时间以后,未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