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我想起诉可以要多少利息!

别人欠我10万。写的借条。从借条还款日期到现在一年半了。只还了6万。剩下的还的很慢。
如果我起诉,要求法院判借钱人支付我银行同等利息的四倍。

请问是支付借条十万的四倍,还是4万的?

还有我如何不顾律师去起诉他,我有借条,按手印,日期都很详细。

别人欠了你钱,是否保有借条?如果借条上约定有利息的,则最好按照借条上的主张利息:
①此时,如果年利率高于15.6%的,高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②如果低于15.6%的,所有的利息一般都可以得到保护;③约定无息的,不保护利息;
如果没有借条的,则一般按无息贷款处理,请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法律分析
“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并不意味着无法主张利息,只是法律不对这部分利息采取强制手段执行,从民法角度上来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习惯法上的要求,只是实证法需要保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因此这部分超出的债务作为“自然债”处理。
如在最高法院最新发布的司法解释修正案中,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32条”进行修改。按照新修订的司法解释,一个借贷行为,如果发生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借贷之日至2020年8月19日这一时间段的利息,应按照24%的保护上限利率确定,而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应该按照起诉时的4倍LPR保护上限来判决。在该回答作出时,对应的公示LPR为3.85%,即法律只保护年利率15.6%的部分,剩下的当作自然债务处理。
无书面约定下,如果存在口头约定的,如果不能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存在,一般也作为自然债处理,如果一方自愿履行的,法律也不加禁止,只是不会强制执行,因此,在民间借贷中,目前一般主张15.6%的利息比较合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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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6
根据你的情况,别人欠你的钱,想起诉要多少利息?这个要看你们之间的借款约定,是否有偿还利息的约定,利率是多少,如果有,就必须按利率连本带息。如果没有利率约定,利息的计算必须由具有专业的会计公司进行计算才能有效,法院则根据专业的会计公司计算后进行判决,连本带息偿还。当然,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这一纠纷。
第2个回答  2019-07-16
起诉不一定就会开庭,一般法庭会庭外调解,像你这样的案件,没有什么异议的基本调解一下就可以了,除非对方一分也不肯还,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庭外调解基本没问题,至于利息,人家已经还六万了,算利息当然只算剩下的钱的利息了,四倍银行利息,你想多了,一般都是按照银行贷款利息判定,做人也别太黑心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7-16
你起诉到法院,能拿到多少利息,这应由整个案子和有关法律规定等以及法官判决下来后才会知晓。追问

法律不是规定借钱不还。可以要4倍的利息吗?在还款期限到达时间以后,未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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