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子纵火烧死前妻跳楼自杀,被无辜殃及的邻居们该找谁赔偿呢?

如题所述

2020å¹´6月30日22时许,成都市成华区首创国际城突发大火。火势熊熊,燃起的位置超过两层楼。 

7月1日凌晨零点12分,成都消防透露,现场明火已被扑灭,余烬将被迅速清理。

据了解,这场大火使该房子的主人被烧死,纵火的,是她的前夫,也在纵火后跳楼自杀身亡,全家人只有他们的女儿没事,但是,他们的女儿是没有经济来源的。


而在这一场人为的大火中,由于小区里的停车缺乏统一管理,导致消防车要进来的时候受到了阻挡,据说消防车在门口被堵将近2个小时,错过了最佳的救援灭火时机。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被无辜殃及的邻居们的房子该找谁赔偿呢?

当然,如果故意放火的人没有死亡的情况下,肯定是由他承担主要责任的。如今房子的主人已经死了,她的女儿又没有经济来源,看来,这些邻居们看起来只能吃哑巴亏了。

当然,也不是说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首先,这套已经被烧的房子,如果房主已经是完成了所有的房款的话,就可以要求她的女儿把房子卖掉来作为补偿,当然,这种发生过事故的房子,一般也买不到好价钱;

如果房子还未完成全房款的话,那么,银行会将房子回收进行拍卖,扣除银行欠款,剩余的钱可以作为邻居们的损失补偿,当然,这些钱也应该不多。

其次,邻居们可以让物业承担一部分的责任,毕竟是因为物业没有对小区里的车有规范的管理,导致消防车被阻挡,影响了灭火时机。

总之,这些被无辜殃及的邻居们,要得到赔偿恐怕也是比较难的,好在,大火没有造成其他人伤亡,看起来邻居们也只能吃这个哑巴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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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1
正常情况下应该由纵火者承担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但是现在纵火者跳楼身亡,无法落实经济赔偿,应该就需要自己来维修了吧。
第2个回答  2020-07-01
如果没有买相应的保险,只能自认倒霉了。因为纵火男子也跳楼自杀了,没法追究其责任了。
第3个回答  2020-07-01
这些人只能够去找物业,因为这是属于物业管辖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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