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上怎么办

如题所述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联系不上可以缺席审判,如果失踪两年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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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8
可以离婚的。在我国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破裂,若双方感情破裂,可协议登记离婚,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之相关规定,若一方联系不到,另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需准备民事起诉状以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然后公告送达。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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