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抱孩子28年”案一审宣判,结果如何?

如题所述

2020年12月7日,“错抱孩子28年”案一审宣判,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杜新枝因寻亲支付的交通费用1193.5元;赔偿郭希宽误工费6400元

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1312.94元(已给付100000元,尚需给付261312.94元)。

扩展资料

法院如此判决的原因: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判长表示: 父母对子女监护、抚养、教育、保护及子女被父母照顾、爱护,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权利,这一权利与身份关系密切相连,对每一个公民至关重要。

郭希宽等三原告诉被告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服务机构,对在其处出生的新生儿负有高度谨慎的管护义务,且淮河医院对于“错抱”发生在其医院不持异议,这一过错导致姚策与生父母28年骨肉分离,且28年后姚策与生父母相认,但自身已患有肝癌,姚策与杜新枝、郭希宽相逢后精神上遭受严重痛苦,因此,淮河医院对此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姚策诉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由于淮河医院诊疗行为不规范、管理不善,导致病历资料缺失,未按照原开封市卫生局有关规定为姚策及时接种乙肝疫苗,以及“错抱”事件的发生,应认定淮河医院存在重大过错。

但是,肝癌的发生除了与防疫有关外,也与个体差异、生活经历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本院判决淮河医院对姚策目前因患肝癌而产生的合理损失承担60%的民事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环球网-“错抱孩子28年”案一审宣判:姚策与亲生父母共获赔7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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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0

之前一则“错抱孩子28年”的新闻报道出来之后,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而这件事情的受害者姚策和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纷纷起诉河南大学黄河医院。而这件事情的宣判结果在12月7日也终于下来,该案一审宣判河南大学黄河医院赔偿原告姚策及其亲生父母各类费用共计76万多元,同时还需要承担姚策后期的医疗治疗费60%的责任。

事件回顾

今年2月份的时候,江西一对夫妇的儿子姚策被检查出患有肝癌,为了救儿子,母亲就想着割肝,却没想到发现儿子并不是他们亲生的,而是河南郭希宽、杜新枝夫妇的儿子,而郭希宽、杜新枝现在的儿子则是江西这一对夫妻的亲生儿子。最后被确认是因为当时在河南一家医院生儿子的时候被当时接生的医院抱错了儿子。在和医院双方协调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两个家庭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相关的损失。

对两个家庭造成的伤害

在这28年期间,两个孩子,一个在江西生活,一个在河南生活,虽然他们都能够有父母的疼爱,但是在得知自己并不是亲生儿子的情况下,对他们也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而且姚策认为如果他不是被抱错,而是在自己亲生父母的监护下,在刚开始发生乙肝的时候,得到及时的治疗就不会变成如今的肝癌。医院的这一个过错,导致两个家庭以及两代人的命运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现在错误已经造成,法院的一审判决也已经下来,医院方面也表示会依法履行这个判决,只希望他们以后的生活可以幸福,姚策的病情也可以得到好转,让他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伴亲生父母。

第2个回答  2020-12-08
涉事医院向当事人赔钱
第3个回答  2020-12-08
错报28%年案一审宣判结果如何,结果应当是三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2-08
错报孩子28年案件七号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涉事医院,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恤金,因寻亲支付的交通费用,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768906.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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