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安机关觉的不以起诉还把案子移交检察院?

如题所述

公安机关只是侦查机关,如果认为不是刑事案件可以不用立案,或者撤销案件。但是,不诉决定不是公安机关作出的,所以,公安机关把案件该走流程的还是要走。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如果检察院认为可以不起诉,由检察院作出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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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0
按照刑事诉讼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机关的职能是对刑事案件侦查,搜集证明有罪和无罪的证据,把事实调查清楚。检察院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查,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如果是证据不足或者事实不清,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还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法律规定不起诉的,检察机关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只能提出起诉建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6-10
这是因为一件案子的起诉不起诉那都是归于法律机构,也就是律政所他和警察局已经没有关系了
第3个回答  2020-06-10
起诉不起诉,不是公安机关管的,而是由检察院决定的。公安机关只负责侦查侦办,移交后是否起诉,怎么判,由检察院和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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