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基本理论·色彩美

如题所述

1. 物体在白昼光的照射下呈现不同的颜色,与物之形共同作用于人的视觉。人通过大脑的综合分析形成色彩印象,并形成可以脱离形体的色彩概念。
2. 由于世间万物均具有色彩,人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色彩。马克思指出:“色彩的感觉是一般美感中最大众化的形式。”色彩与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紧密相连,成为美的构成部分。
3. 红、黄、蓝三原色及其调合色能创造出复杂的审美效果。英国美学家荷迦兹认为,“色彩美,是指各种颜色及其浓淡变化在对象上的这样一种配置,这种配置在任何构图中都是既明显多样的,又是巧妙统一的。”
4. 色彩能够产生视觉效果。作为视觉对象,色彩的物质属性差异可引发不同的视觉感受。例如,青、蓝、绿色可给人以冷的感觉,而红、橙、黄色则可引发热的感觉,深暗的色彩则使人感到轻松。
5. 在建设和布置生活环境、绘画等过程中,人们可以利用色彩的视觉效果达到特定的效果。例如,医院病房以浅色为主,以减轻患者的心理负担;而法庭则不宜采用浅淡色,以免影响严肃的氛围。
6. 色彩能够引发感情联想。虽然色彩本身并无固定的感情含义,但它能激发人的感情。色彩成为人的感情载体,其感情效果与人的生活实践经验密切相关。
7. 色彩具有象征意义。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人们根据色彩本身的特性及其与生活的联系,赋予某一色彩特定的社会意义,使其成为具有代号象征的颜色。
8. 色彩的象征意义因时代、历史、民族、地域等因素而异。例如,古代中国将绿色视为贱色,而现代许多国家将橄榄绿色视为和平与希望的象征。
9. 色彩的象征意义可以体现在民族、国家、阶级、党派等层面,也可以是个人根据联想赋予某种色彩特定意义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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