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盗窃抢劫案底的可以出国劳务吗

有盗窃抢劫案底的可以出国劳务吗

有盗窃抢劫案底的人,一般是可以出国劳务。

出国劳务,亦称劳务出口,是指劳务出口国(输出国)向劳务进口国(输入国)提供劳动力或者服务,以赚取经济利益,获得外汇收入。劳务出口可以说是一种无形的劳务贸易。如果没有违反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情形是可以出国劳务的。

《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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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10
  有盗窃抢劫案底的,不可以出国劳务。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违法记录、还是犯罪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
  “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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