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包工头手下干活受伤 算工伤吗? 怎么理赔???

在包工头手下干活受伤 算工伤吗? 怎么理赔???老板是个小包工头 上面有个大包工头 包工头后面据说是中石化。 伤者伤情较重 腰椎骨折粉碎性 好在手术后下体有了知觉 应该怎么办呢?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应该按照工伤流程进行。在工伤事故中,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受伤后存在后遗症,那么是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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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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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11-25
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弄伤的,这是工商。
建议先找你的上司解决,
如果他解决的你不满意,
给的钱少等,
你可以咨询律师,后直接法院起诉!
记得保留,证据!!!
医院住院证明,医药单等等追问

老板现在付了医药费 其他都还没给 毕竟怕人跑了 所以暂时还没和他提其他的一些费用 但是照伤者现在的情况看以后恢复成什么样还不好说 想回复成和以前一样基本是不可能 倘若以后落下什么病根他又不管了怎么办?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防止这些情况的发生呢?

第3个回答  2017-07-03

    类似这种情况建议你直接至当地处理相关案件的律师咨询下

    因为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第4个回答  2016-11-25
要有具备法律效力的雇佣合同
否则法庭无法认定你们之间的雇佣关系
也就无法支持你的理赔要求追问

这个是雇佣关系吗?

追答

是不是雇佣关系不是嘴说的 是要看合同的

追问

没有合同

只是给私人干活

保险什么的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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