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构成不当得利吗

如题所述

不能。受贿行为不能构成不当得利,反之,不当得利也不能转化为受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规定,拒不偿还不当得利者,构成侵占罪。
受贿行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行为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行为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而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不当得利构成犯罪的条件:
一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是将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是指所有人刚刚遗置于某处而忘记携带的财物,所有人随即能够准确地回忆起财物遗忘的时间、地点,并即去寻索;而拾得者一般也知道失主是谁)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也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不偿还不当得利者,构成侵占罪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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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17
1:实务中有种错误理解就是将民法和刑法完全割裂开来!这种表现常见于实务部门甚至于很多民法学者认为只要民法可以进行解决的问题,刑法就不应该参与进来。反之,实务部门或者刑法学者也会认为刑法上的犯罪不可能构成民法上的违法!
2:上述的理解都是有问题的,就比如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刑法可以进行评价,但是民法一样可以评价。只不过侧重点不同。
3:基于这种原理,受贿罪本身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因为民法中的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财产!在受贿罪中行为人收受的财务(包括财产性利益)在法律上没有合法根据,当然构成不当得利。
4:再普及一点!刑法中的财产犯罪这一章节的取得性财产犯罪都是不当得利!因为取得财产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5:至于有人说不当得利只构成侵占罪,这完全是错误的结论。也就是说并不不是只有侵占罪才是不当得利! 另外,法条中在侵占罪中说的委托物和遗失物埋藏物才构成侵占罪,以上的形式只是侵占罪的常见情形,并不是全部情形!
5:综上所述,受贿罪可以构成不当得利,因为民法和刑法保护的侧重点不同,所以不能因为刑法进行了治理就不用民法来加以保护。也不能因为民法可以救济而抛弃刑法的惩罚。到底够不够成刑法上的犯罪需要看符合不符合刑法条文的要求。也就是说行为符合构成要件的就应当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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