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如果员工被开除要结全部工资吗

如题所述

被公司开除了,可以要求立即结清工资。离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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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20
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就享有与付出劳动相等的工资报酬,不因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开除而改变,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时一次性结清工资。但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依照法律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赔偿款可以在结算工资时扣除。
《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部发(1994)489号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4-20
开除也得全部结清工资,被公司开除公司无权不给工资。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九条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但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为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在结算工资是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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