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半年,单位不买五金,不签劳动合同,每月扣压1000元,发工资不给工资单看,也不让签字去财务领,

上班半年,单位不买五金,不签劳动合同,每月扣压1000元,发工资不给工资单看,也不让签字去财务领,这种做法是违法吗?我提前一个月就提出辞职,可单位说不退扣压工资,当上岗时单位说,每月工资3000可没没有,只是给工资的半,扣工资是为了说我是来实习的,他们这种说法是不是欺骗

单位的做法是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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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9
违反,去劳动监察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7-05-09
违法行为,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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