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10-07
是这样的。
劳动合同,一般不会以名称的不同有本质的区别的。
个人认为,你说的两分合同其实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合同内容有所改变。
提醒 你注意的是:
你之前和单位签订的合同如果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是合法有效的。
单位想和你重新签订合同,实际上是对原有合同
予以 变更。
根据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如果你觉得待遇变少了,不希望变更的话,可以予以拒绝。
那么你们之间依然依照之前的合同履行。
河南 曹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9-18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就是无固定期限具体指在劳动合同中不用在约定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限了,通常是在单位工作满十年以上的人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那可以视同为劳动合同可以一直履行到劳动者退休年限.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08-09-24
名称不同而已,与旧合同书相比,新的合同文本具有简便易行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便于企业和职工根据不同的用工形式选用;二是压缩了通用性强的内容,扩大了协商条款的容量;三是增加了其他约定的条款,并可选项和附页,给甲、乙双方预留了更大的约定空间。后一个合同是对前一个合同的修改,以后一个合同为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3
符合标准的劳动合同书目前都是各地方政府制定的,都称为劳动合同书,不存在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的划分。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书即所谓的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的单位可以自行制定相关文书样本,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