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个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目前,我国的集体土地和住宅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
货币补偿: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分别补偿。“单独补偿”是指土地补偿与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属于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村民们在宅基地上建房。
因此,宅基地被拆迁时,货币补偿金额包括集体土地和住宅的补偿价格以及土地所有权所在地的补偿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1待拆除集体土地和住宅补偿价格=待拆除集体土地和住宅补偿单价*待拆除住宅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个集体土地房屋的,应当根据房屋的结构和等级分别计算综合补偿。
2 .宅基地所有权位置补偿价格=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二)实行产权调换
1.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在国有土地上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确定拆迁补偿金额,并以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结算差额;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进行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的除外。
(3)自建房的农民,由于宅基地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属于村集体,不直接给予宅基地使用者。房子的产权属于村民,所以房子的补偿属于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