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城市已经禁止微型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上路,为什么要这么规定?

如题所述

微型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被禁止上路原因是管理难、难管理,两个词看似是相同的但背后有不同的无奈。

管理难是因为这类车巨大的保有量和用车群体,包括电动三轮车、三轮篷车、低速四轮电动车,这几种类型的车保有量超过7000万台,而这7000万台车背后就是上亿没有经过驾驶培训的驾驶员,而且用车群体基本以中老年人为主。

没有经过驾驶培训、车辆没有专用行驶道路,那么这些车就是在和非机动车或是汽车抢道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这类车整备质量过大尺寸也比较大会影响整体通行效率和安全性。在机动车道上这类车速度又过慢,驾驶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分辨其他机动车驾驶意图判断应该如何驾驶的能力也有些欠缺,所以在哪条道上这类车都是

而且车辆没有保险,出现肇事责任事故没有赔付能力,只要出事故多数最终会成为老赖;被动碰撞事故又是违章在先,走法律程序车辆不需要赔偿所以最终后果还要自己承担,不论是哪种情况影响都是很恶劣的。

央视某节目的统计数据为【近五年来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事故超83万起,事故死亡人数达1.8万人,受伤人数达18.6万人】,这个数据不算触目惊心吗?

然而自己选择的交通工具造成的结果自己需要承担,但这83万起事故里有多少是按照正规程序办理,由肇事人担责?想来大多数可能还是被引导定责最终由机动车担责赔付,那么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责任的机动车如果被引导担责,这种行为是【事实骗保行为】,协调定责的工作人员和车主都需要负法律责任,在这种意识普及之后再发生这种事故没有人会为这类车的错误买单,那么就会造成更严重的矛盾。


再看难管理的问题,目前警察有180万左右,其中分类有很多但交通警察的数量并不占多数,即使假设有100万交警,让这100万去管理7000万成比例吗?面对这些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车辆,得几个人才有能力拦停一辆车,出现事故如何能快速协调处理,如何追责?


近期协助车友处理的事故有两次,一台无牌三轮电动车碰撞行人导致一死一植物人,肇事人年近80没有赔付能力,子女断绝父子关系任其负法律责任;另一起是低速四轮车倒车碰撞行人致腰椎断裂,目前还在治疗过程中,这类事故如果留意的每天都在发生,事故组每天都在处理这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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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21

微型电动三、四轮车,为什么一定被禁止上路,原因何在?

第2个回答  2019-09-09
因为这种车子容易发生事故而且不好管理,没有正规的行车道,比较麻烦
第3个回答  2019-10-14
拿老年人代步车说事,太没有道德品质的人才会做,老年人的生活。辛苦了一辈子,退休后,走亲访友,到公园游玩,老年代步车最理想交通工具,老年人不抢道,不抢时间,休闲慢车道,机动车走
第4个回答  2019-09-08
被禁止上路原因是管理难、难管理车辆比较难管理,但是并没有什么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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