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正常左转与电动车直行相撞如何担责?

我在过十字路口时候正常左转,与走直行道的电动车相撞,她撞到我的车门上,撞到我车门都打不开了。我立即下车,看到一个大妈倒在地上,还有大号的蛇皮袋装了两大口袋的谷子,车子倒在地上,人没有受重伤,随后我报警和120。交警拍了照,扣了我的证件。请问这种情况电动车有责任吗?毕竟驮了那么重的东西。我本想承担全责的,但是大妈他们家人非常不好说话。我已经垫付了所有的费用,他们就是不配合。现在我认为我没有必要去承担全责。

转弯车辆全责。

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拐弯车辆全责。如果是路口,直行车辆应让进入路口正在转弯的车辆先行。同向并行行驶,左转右转都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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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3-03
你好,首先告诉你汽车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出事故那么机动车付全部责任,。何况你是左转弯。转弯让直行的车先走这个是常理。至于你已经垫付了一部分或者是大部分的医药费我建议你不必要再进行垫付,你先走要做的是先找交警把责任划分清楚后再按照责任进行赔偿。你先垫付了的医药费万一多了呢,人家可能还给你嘛。记住医院发票。如果家属不好说话那么你只能去找交警把事情说清楚,。患者家属有个行政诉讼的时间,超过时间想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29

第3个回答  2014-01-13
左转让直行,这是交规必须的。再有,中国法律都是照顾弱势群体的,你肯定争不过电瓶车。
第4个回答  2014-01-13
交警 说的算 不行就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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