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总承包应如何签订有效的劳务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如题所述

  建筑施工总承包要签订有效的劳务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1、劳务合同的相对方要有劳务作业资质,若无资质,签订的劳务合同则无效。
  2、要注意区分劳务分包和违法分包或工程转包。劳务分包是合法的,而非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是违法的。
  3、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4、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外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否则就会出现名为劳务分包合同,实为违法分包合同或者工程转包合同的情形,而后两者是违法的,是无效的。

  《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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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3
根据《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在工程施工中依法订立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那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应注意如下问题:第一,劳务分包合同的相对方要有劳务作业资质,这是劳务分包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与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第二,要注意区分劳务分包和违法分包或工程转包。劳务分包是合法的,而非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是违法的。第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可以在劳务分包合同里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即把劳务管理的内容加到劳务分包合同中。 (法律室)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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